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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霞浦“一同教育”侵权案件后续
时间:2022-03-14

 

近日,爱育总部于2021年10月26日上诉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霞浦“一同教育”侵权案已收到民事判决书【(2021)闽09民初418号】。

 

该机构此前在校区布置大量“爱育幼童”的喷绘展牌及相关周边产品,同时使用“爱育幼童”的教材,侵犯了爱育幼童的合法权益。目前,该法院已判令当事人叶雨桐停止对爱育公司的侵权行为、拆除门店内外侵权标示并销毁带有侵权标示的教材及宣传资料,同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数万元。

 

在此,爱育总部提醒:如若各校区发现身边存在一切侵害爱育幼童合法权益的,可以将信息上报爱育总部,我们定将与违法行为斗争到底,采用法律的手段维护爱育幼童及各合作商的合法权益!最后,也希望爱育幼童各校区和总部统一战线,共同净化教育市场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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